关于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作者:dwgz编辑时间:2013-09-28 11:02浏览次数:

关于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和全国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全市妇联组织工作水平和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妇联基层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补充。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广大妇女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妇女发展目标,实现妇联工作新跨越的紧迫任务;是发挥妇联优势,争取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有更大作为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实现妇女权利,促进妇女发展,特别是对加快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奋力实现“十六字”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党建带妇建,推动党建和妇建带促结合、同步推进、同步提高,力争2013年12月底前实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盲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没有空白点,“两新”组织(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提升。在健全组织的基础上促进其规范运转,努力达到“六个好”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深受妇女群众信赖的领导班子;二是队伍建设好,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三是工作机制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四是经费保障好,有正常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五是工作阵地好,有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六是活动成效好,创新开展一批定位准确,得到党政支持、群众拥护、成效显著的品牌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妇联基层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织。根据《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凡有女职工5人以上的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推选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女职工少于5人的单位成立妇女小组,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组长1名。妇委会干部可以专兼职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的成立报当地机关党(工)委审批,并报同级妇联组织备案;各级党(工)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管理。二是加强完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乡镇(街道)党组织要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搭建平台,创新管理,完善措施,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女干部选配到妇联组织,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和执行委员会委员若干人,保证100%乡镇(街道)有妇联组织设置、有在编专职干部。三是推进建设村和社区妇联组织。将村和社区(包含新型农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督查指导,年底前100%健全农村妇代会和社区妇联;选配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素质优的妇女干部组成班子,设置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1人,副主任(副主席)和妇女代表若干人。四是拓展建设“两新”组织的妇女组织。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在党组织指导下,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在女职工20人以上的组织中建妇女工作委员会,女职工20人以下3人以上的组织中建妇女工作小组,由女职工代表推选主任(组长)1名、副主任(副组长)若干名,主持开展日常工作;企业已建女职工委员会的,可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上述各基层妇女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当选的妇女组织组成人员名单报上级妇联组织备案。
    (二)带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妇联干部成长环境。一是选优配强班子。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推行妇联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用人制度,力争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基层妇联组织领导岗位;各级妇联主席、副主席人选应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妇联组织的意见。二是加强教育培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基层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层分类,跟踪指导,保证市县乡级妇联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干部每年至少培训1次,村(社区)和“两新”组织妇联干部每2年轮训一遍。在选派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工作中,有计划地安排妇联干部参加,为妇联干部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后备力量。扎实推进乡村、企业、“两新”组织中妇女党员的培养推荐,提高发展比例,促进发挥作用。三是落实干部待遇。按照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切实解决落实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副主任享受本单位所属部门正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享受乡镇(街道)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报酬不低于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领导副职的待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也可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配备,并按规定解决政治、生活待遇。
    (三)带制度建设,促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指导基层妇联建立完善工作交流、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妇联组织,分别研究制定基本工作规范,提高妇联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要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会议、学习培训、组织活动、联系群众、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等制度,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落实换届制度。要按照《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乡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农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同步进行;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与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同步。
    (四)带阵地建设,创造妇联基层组织工作条件。一是联建阵地。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群众”的要求,把妇女活动阵地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支持、指导基层妇联完善妇女之家、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维权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等阵地的发展和管理,丰富工作内容,形成品牌效应。二是解决经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支持,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和三创组发(2010)16号《印发〈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将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按当地妇女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使基层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要有妇女工作专项经费,解决妇联组织“有钱办事”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建带妇建工作,切实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整体规划和党组织的配套建设之中,同实施、同督查、同推进、同考核。市县妇联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确保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完善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党建带妇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组织部门和妇联密切配合,建立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督查考核、跟踪指导等制度,推动党建带妇建工作持久地开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先进人物,积极营造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注重效果。对妇联基层组织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要做好动员部署,在普建的基础上,突击扫清遗留,消灭空白,着力抓好补充、完善、巩固、提高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认真搞好自查,自觉整改完善。年底前,将对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评选表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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