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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届“三门峡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武装部、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提供坚实有力思想道德支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三门峡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三门峡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精神境界和先进事迹成为广大群众的内在追求,自觉践行“明理诚信,善做善成”三门峡精神,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奖项设置 

  三门峡市道德模范分为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道德模范每类评选表彰2名,共表彰10名。授予三门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三、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评选范围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三门峡籍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被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中央、省、市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可优先推荐。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三门峡市道德模范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评选。

  五、实施步骤 

  一是群众推荐。三门峡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10月20日前,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推荐评议,并择优向所在县(市)区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

  二是组织审核。各县(市)区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县(市)区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还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市直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把关。

  三是公示、上报。各县(市)区采取适当方式,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进行公示,然后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报县(市)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上报。市直各单位在本单位公示后直接上报。候选人材料:每人报推荐表各一式三份,附2000字左右真实、精练、感人的事迹材料三份,加盖文明委公章(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文明办。

  四是综合评定。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六届三门峡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

  六、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为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市成立第六届三门峡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三门峡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地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变推荐评选过程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道德建设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充分体现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社会地位、广受社会尊崇。

  

  中共三门峡市委宣传部          三门峡市文明办三门峡军分区政治部            三门峡市总工会

   

  共青团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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