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五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杨松丽 杨向阳编辑时间:2021-04-16 08:41浏览次数:

对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五化”建设的思考
 
杨松丽 杨向阳

  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对于加强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使命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尤其需要加强“五化”建设,从而为整个刑事检察工作打好根基。
  一、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工作现状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提升,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各项体制改革的叠加影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更加突出,成为制约基层刑事检察工作的瓶颈。以笔者所在的Y市(县级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为例,自2019年捕诉一体化改革之后,部门每年的案件量在400起左右,部门只配备员额检察官2名,年均办案量200余起,除去节假日,基本上每天都要处理一起案件。与Y市检察院相比,临近的M县检察院每年刑事案件办案量将近2000起,员额年均办案量在300到400件左右,案多人少的压力更大。S市(地级市)其他县区检察院刑检部门的情况基本都是如此。
  (二)装备陈旧问题突出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正在加速缩短,随着检察电子业务系统的类型逐渐增加,基层检察机关现有的电脑配置很难适应办案需求,死机、卡顿、掉线等问题层出不穷,有时候因为电脑故障原因,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给工作带来一定不便。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脑的更换周期为7年,但是由于购买新设备的资金问题,检察机关的电脑设备有时候使用的时间远远超出7年,陈旧的装备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刑事检察部门办案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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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松丽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向阳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责任编校 李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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