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正需要怎样的“能官”

作者:gbjy编辑时间:2015-05-13 18:31浏览次数:

    改革派官员应该是怎样的? 
  唐任伍:“改革者”首先是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官员首先要讲规矩。在重视法治的现代民主政治框架里,不守法、不讲规矩的“能吏”,把自己管辖的领域当作私人势力范围,置规矩、正义和法治于不顾,“任性”地展现自己的个性,使得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成为“绿林时代”。这种“个性官员”的“改革”,没有法治和制度约束,难免出现问题。仇和等一批官员的落马,再次彰显了“权力不可任性”的正确性。 
  改革者必须要有能力、有个性、有思想,光会说空洞的道理,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官员,在今天这样的改革开放时代,肯定得不到老百姓的欢迎。也就是说,“庸吏”是不足取的。问题是一些所谓的“改革者”,缺少对法治应有的敬畏,不是致力于建立并维护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市场秩序,而是以改革之名,官商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这样的“改革”,实际上是在摧毁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明规则”,让“潜规则”大行其道。 
  一些官员缺少的并非政绩,而是缺了建立和守护“法治、规则”的精神,缺了对法治的敬畏。要让官员致力于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市场秩序,使得没有模糊地带,潜规则没有市场,这才是真正的“改革者”情怀。建设法治社会,精英官员要带个好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任性”改革,不适用法治社会。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是“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同时也是“改革”的总体思路。下一步的改革,首先要为政府和市场划定“雷池边界”,使政府在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减少官员的寻租空间。这种改革实际上是“改革者”将改革的目标瞄准自己,动自己的“奶酪”,这就必然要遭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和反抗。因此,真正有作为的“改革者”,如果依靠自己的勇气和胆量,在社会上产生“同频共振”的反响,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改革的成功,一要做好顶层设计,将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进行系统设计,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法治的规则和秩序,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要列出“权责清单”,将各项事权显明于规则条文之中,避免部门之间的横向推诿和层级之间的纵向推诿,堵住漏洞,填平真空,不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留下空间;三要为政府、市场划定雷池边界,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赋予其刚性,既不应陷于“市场化不足”,亦不应倒向“市场化过度”,同时也为改革者划定刚性的“公私边界”,使得改革者不能随意曲解规则而越雷池半步。 
  中国的改革是有边界的,因此,改革者是不能“任性”和无限扩张政府权力的。这种边界表现为:一是政治边界,即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一旦出现颠覆性错误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因此,在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时既要一鼓作气,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也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稳妥审慎,三思而后行。二是制度边界。中国面临的改革需要突破很多制度障碍,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改革进入深水区、要啃硬骨头,李克强总理说的“壮士断腕”,实际上就是指制度改革和利益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如果要取得突破,体制、机制上不突破是不可能的。但是,体制、机制上的突破决不是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的经济制度,实行所谓的私有化,这是改革的制度边界。三是利益边界。改革就是利益调整,就要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动一部分的“奶酪”,必然会遭到既得利益群体的顽强反对。因此,改革必须要回应社会的期待,为大多数老百姓带来实惠。 
  陈天祥:一个改革派官员,笔者认为必须具有两个突出的素质。一是识大局,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事情。也就是说,能顺应历史潮流,懂得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二是能将要做的事情付诸实践,将事情做好,包括善于决策和懂得运用正确的方法将决策落到实处。 
  作为一个官员,要想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事情,就必须敏锐地把握时代的脉络,捕捉历史前进的方向,明白什么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在,并以此确定自己的施政目标。但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地点和其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僵化地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即使有再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愿望,结果亦可能事与愿违。 
  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人民的物质生活非常穷困,甚至连温饱问题都得不到解决。这个时候,对于一个官员来说,如何尽快地发展本地经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就是压倒一切的最重要工作。相应地,人们对自身的权利意识没那么敏感,对强制性的管理方法的容忍度较高。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诉求会随之变化,逐渐要求政府提供更好的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如完善各种公共设施,以及提高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等,要求政府转变职能,重视民生事业,以满足人民更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这个时候,如果一个官员仍然将精力集中在招商引资,到头来虽然GDP速度上去了,但民众没有从经济发展中得到应有的实惠,如果政府及其官员管理方法粗糙,不注重与民众的沟通,独断专横,就很容易造成与民众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进入新世纪以来,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实际上就与政府及其官员没能及时捕捉民众新的利益诉求,导致思想僵化和决策失误有关。因此,作为一个改革派官员,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以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 
  现代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全面的信息。或者即使掌握了全面的信息,但由于受世界观、价值偏好,地区、部门和个人利益等因素的制约,考虑事情难免有不周全的时候,而只有发挥集体的智慧,群策群力,才能减少决策的失误。为此,除必须懂得科学的决策程序外,还必须善于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明了问题的难点和关键所在,以及决策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当决策确定下来后,最重要的工作是善于利用各种资源,并能选择恰当的政策工具将决策落到实处,因为不同的政策工具将对政策实施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就要求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由于市场要素发育还不健全,要求政府代行一些市场的职能。这时,强制性的政策工具可能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以满足对效率的追求。而为了换来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也对政府的强制手段表现出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要素、社会要素的发育,就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多用一些自愿性的政策工具或混合性的政策工具,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从而提高治理的综合效益。此时的政府及其官员,更应该充当一个引导者和裁判者的角色,推动国家治理走向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相互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和良性互动的格局,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总之,作为改革派官员不仅要能够审时度势,运筹帷幄,还要能够纵横捭阖,灵活善变,将理解付诸实践。 
  如何建立引导改革的激励机制? 
  唐任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使改革沿着正确轨道前行的有效手段。改革需要改革者来完成,我们需要有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改革者,更需要改革者首先要行得端做得正,像仇和这样的“改革者”引发的“仇和困境”不解决,改革就会步履蹒跚。 
  建立引导改革的激励机制,首先要选拔好改革者,这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一些地方官员往往也是以“改革者”的面貌出现,但他们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在所谓的“改革”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私利。这种“多面人”的下场最终是身陷囹圄。用人之道,德为首,守法为要。没有了这样的前提,被提拔之人再能干又有何用?那将会是一柄“双刃剑”,或会做出一些成绩,但也可能深深伤害这个社会。所以选拔出来的改革者,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考察他做人、做事是否有底线,交朋友、处理亲情是否有底线,能不能敬畏法律、遵守纪律、接受他律、懂得自律。真正的改革者,一定能够做到慎独慎权慎始慎终。 
  其次,用“权力清单”锁定权力边界。一些地方大员不受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专横跋扈,手中的权力边界不清,无限扩张,用权力进行利益输送和寻租。当改革与个人的利益相勾连,那些被人们所推崇的官员个性,其局限性便展露无意。强硬风格的个性,一边可以推动改革在短期内取得效果,一边却是无视民主的专断与铁腕,一言堂下不仅难对改革负责,而且极可能暗地里构建起个人利益输送的渠道,这是很多地方官员腐败落马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破解改革难题,让改革者真正有所作为,一定要锁定权力边界。春秋时期,郑国的相国子产命人铸造了一口鼎,将有关刑法的规定浇铸在鼎上,史称“铸刑鼎”,将各种处罚规定明确告知官员、民众,让权力在法律设定的圈内有序运转,官员就不能随意进入法律禁止不能做的圆圈内,从而也不能“任性”而为、为所欲为了。改革者也就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乐见权力清单助力“改革者”铿锵前行。 
  再次,坚持依法改革。改革者的敏锐洞察和深刻自觉,以及雷厉风行的作风值得肯定和期待。但改革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需要用法律对其进行控制。一些地方大员在强势推行的改革中,更多强调行政权力的命令性,而忽视它的责任性,一提依法改革,就是依法治事、依法治民,根本不知道依法改革的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政。由于认识上的片面性,导致部分官员漠视法律,随意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党政不分,政企不分,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官员个人权力的膨胀和越轨,就必须采取有力手段约束官员权力的行使,使其在有序规范的轨道上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在有效约束权力的同时,提高官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减少利益输送、寻租腐败的空间。 
  最后,要完善监督机制,给权力套上制度缰绳。任何权力都有潜在的扩张性、侵犯性、诱惑性和腐蚀性。地方官员拥有的行政权是实权,具有扩张和侵害的危险性。审批一个项目要盖200多个公章,暴露出管理部门逐利化之弊;“落马”官员卸任前突击审批项目,暗示着审批中的权力腐败。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肆无忌惮地滥用。要防止官员权力被滥用,就必须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以法制化的规则和程序制约权力,使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行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收敛官员的手,放活市场的手,补强社会的手,激活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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