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党校系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具体事项的通知
作者:gbjy编辑时间:2013-11-21 15:26浏览次数:
三校字〔2013〕59号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关于在全市党校系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
竞赛活动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校系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赛程、时间、地点
教学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拟定于2013年12月10-12日在三门峡市委党校办公楼三楼文明学校会议室举行;决赛拟定于12月19日在市委党校教学楼305教室举行。
二、活动规则
(一)竞赛教师在竞赛前通过抓阄确定讲课顺序。
(二)每名竞赛教师讲课时间限定为40-60分钟,第55分钟会有工作人员提示。
(三)评分参考标准:1、选题鲜明、观点正确,充分反映党员干部关注热点问题,体现党校特色;2、理论联系实际紧密,授课内容充实、方法灵活;3、重点突出,说理透彻,逻辑关联性强;4、语言表达准确、风趣,表达能力强,举止端庄大方。5、课件制作丰富精美,能充分反映和说明授课重点。
三、评委组成
本次竞赛评委由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市委党校领导和受邀外单位专家、业务主管领导共同组成。
四、奖项设置:
教学竞赛活动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个人奖项分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设组织奖2个,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或分校进行表彰。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具体实施。各处室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组织好本处室教师参赛,确保竞赛活动有序进行。各分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由校领导带队参加。全体与会人员务必遵守组织纪律,严格作息时间,自觉廉洁自律,保证本次竞赛圆满成功。
各分校参赛队伍务必在预赛和决赛开赛前一天下午到教务处报到并统一参加抓阄。在市委党校西侧怡居快捷酒店住宿,费用自理。在市委党校教工餐厅免费就餐。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裴建军13503980600,赵月兰13781039399,教务处电话:2976661)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2013年11月18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