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调研报告

作者:雷 燕编辑时间:2021-07-30 16:33浏览次数:

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调研报告
 雷 燕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赋予其新定位,实践中检察建议工作存在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其效能的发挥。近年来,三门峡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及张军检察长、顾雪飞检察长关于检察建议的系列批示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使检察建议文书从规范的格式、详实的内容、严谨的释法说理入手“做成刚性”,逐步实现从监督问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积极作用等层面“做到刚性”,取得一定成效。为巩固成绩,补齐短板,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对2020年度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以期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实现内涵式发展。
  一、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 362件,相较于2018年174件、2019年331件,逐年上升,分别上升90.2和9.4百分点,说明自《规定》2018年12底出台后,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了以检察建议方式开展法律监督的意识。
  从制发单位分布看,卢氏县院45件,陕州区院53件,义马市院37件,灵宝市院99件,渑池县院69件,湖滨区院51件,市院8件。
  从制发类型看,再审检察建议11件,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36件,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110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5件。
  从业务类别看,普通刑事犯罪检察36件、民事检察106件、公益诉讼检察112件、行政检察68件、刑事执行检察21件、未成年人检察20件。
  从送达方式看,书面送达360件,宣告送达仅有2件,通过宣告送达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的方式运用不足。
  从被建议单位落实情况看,回复336件,回复率为93%,已回复被采纳率为 100%;未回复26件,其中11件已到期未回复,已责成相关单位说明原因,限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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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系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校   张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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