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的探究思考

作者: 王海波编辑时间:2022-01-20 11:34浏览次数: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的探究思考
王海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标本兼治是我们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三门峡市将以案促改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针对每一起案件,在案发地区、单位、行业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健全体制机制,防止类似案件重复发生,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践
  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围绕“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压责任建机制、盯关键重实效、抓结合促延伸,凝聚起开展以案促改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推动以案促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起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主导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开展以案促改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党委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市委带头履责,成立标本兼治以案促改领导小组,把以案促改列入党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坚持以上率下,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深刻汲取教训,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召开全市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职务违法犯罪在押人员作忏悔发言,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出台《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分管领域和部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制度》,明确市级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领导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以案促改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主导推进,印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从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到职责分工、督促检查等,为各级各单位画出以案促改的“路线图”。制定《三门峡市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建立日常督导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走过场。制定《强化以案促改协调联动工作规程》《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明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六书”(即忏悔书、处分决定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以案促改检查验收反馈书)作用,贯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案发单位承担具体落实责任。案发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以案促改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整改落实,以上带下推动以案促改。案发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的要求,深挖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和机制体制漏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建章立制,防止同类问题不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发生。
  (二)抓住关键环节,丰富预防腐败的实践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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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系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干部)
 
(责任编校   李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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