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考

作者: 刘京锋 闫咏雪编辑时间:2022-10-24 16:49浏览次数: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考
 
刘京锋   闫咏雪


  2020年12月,最高检为指导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意见》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百院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吹响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的冲锋号。今年,三门峡市检察院谋划确定了“一二四六”工作思路,为加强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提供了目标、方向和指导。卢氏检察院作为三门峡六个基层院中的一个小院,目前处在全省第二梯队,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自身活力、创造力,统筹谋划,狠抓业务、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义
  张军检察长指出:“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基层检察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层检察院建设不仅关系检察工作全局,而且关系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一)最高检历届党组始终高度关注基层检察院建设
  1998年10月,为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座谈会,明确提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同年11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内容的争创“五好”基层检察院活动。
  2002年3月,最高检在总结三年基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004年6月,最高检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长期战略任务,要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加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2009年2月,最高检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不仅关系检察工作全局,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始终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打牢检察工作坚实基础,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2011年6月,最高检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沿力量,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会议对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2020年是“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年”,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召开,这是继2009年以后最高检再次召开的专门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主题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性会议。张军检察长说,做好基层检察工作,关键就在落实二字。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的问题,过去一直是人财物的问题,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人,是检察队伍素质跟不上,是关键少数不适应。要把政治建设抓实,把班子建设抓实,把素质建设抓实,把招录使用抓实,把管理机制抓实,把严管厚爱抓实等六方面要求抓实。
  2020年12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意见》共7个部分25条内容,分析了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任务要求,提出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的目标任务。
  (二)省、市院在整体工作部署中始终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置于基础性地位
  2021年6月,河南省院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研讨会。会议聚焦市县两级院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困难问题,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基层院建设进行研讨,研究助推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基层院是党和国家司法检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统领,抓实党建与业务融合;要抓好学习,真正把上级精神切实转化为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培养检察干警大局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引导干警在办案中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找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注重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应用,学习借鉴先进基层院办理的典型案例,用心培育、抓实抓细,努力多办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等要求。
  2022年4月,河南省院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百院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从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做出规定。提出“争先进、创一流”的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整体工作争先进成高原、重点工作创一流起高峰。
  2022年初,三门峡市检察院党组为全力推动三门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继承中开新局、在发扬中谱新篇,谋划了接续奋斗的“一二四六”总体思路:“一”就是传承一个精神,即:逢先必争、逢旗必夺。“二”就是贯彻两个原则,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四”就是四个“有为有位”奋斗目标,即:在忠诚履职、狠抓业务上有作为,在上级院心目中有地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作为,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在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上有作为,在人民群众中心目中有地位;在文明创建、全面发展上有作为,在检察干警和社会各界心目中有地位。“六”就是“六个抓”基本思路,即:政治建设抓融合、服务大局抓精准、司法为民抓实事、业务工作抓质效、检察管理抓规范、队伍建设抓素能。一种精神、两个原则、四个“有为有位”目标是基本工作思路的“总则”,“六个抓”是基本工作思路的“分则”;“总则”要求必须贯穿“分则”始终,“分则”落实更要体现“总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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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京锋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咏雪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
 
(责任编校 吕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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