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一、本馆仅供本校职工和学员借阅,一般不对外开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持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二、本校职工、学员借书,均需办理借书卡手续,学员办卡时,每卡需交押金10元;
 
  三、本馆对校内职工实行“开架借阅”,对其它人员实行“闭架”借阅;
 
  四、限借册数:教研人员限借20册(含小说2册),职工每人限借5册(含小说2册),长期班学员每人限借5册(含小说1册),短期班学员每人限借2册(含小说1册)。(分卷书按单册计算)
 
  五、借阅期限:
 

   1、教学和学习参考书籍:教研人员借阅期限为三个月,学员为一个月。

   2、文学类书籍:借阅期限半个月。借阅到期可以续借一次,逾期不还者停止借阅,并由图书管理人员下达催还书单,规定最后还书期限,仍然不还者,即认定为图书丢失,按丢失赔
偿制度处理。
 
  六、凡本校职工调动、学员毕业、结业,都必须在离校前一周将所借图书及其它资料全部归还,否则学校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离手续;
 
  七、所借图书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丢失,不准圈划、折角、撕页、污损,否则,除批评教育外,按《赔偿制度》规定处理;
 
  八、珍本书、样本书、大型工具书、未登记上架图书等,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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