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研信息第四期
作者:jyxx编辑时间:2016-11-29 10:22浏览次数:
学习习总讲话精神 争做“三个表率”
共产党员应从五个方面理解“不忘初心”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针对中国共产党成立时的追求、当今党员干部的现状和奔向未来所需的基础提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并从八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如何理解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中央党校韩庆祥教授从哲学视角作了五点阐释。
一、不忘本质
本质,从哲学上讲,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其为这一事物的根据,这一根据存在了,这一事物也就存在着。
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情怀,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句话,不忘初心,就是不忘我们党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今天,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强调不忘初心,是因为在有些党员干部身上“忘本”了。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不忘本来
本来,属于“客观存在”范畴,是指事物及其产生、发展的本源、来源和背景。
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其历史背景及其蕴含的“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就是:内忧外患、社会危机、艰难困苦。所以,中国共产党的“本来”,就是在内忧外患、社会危机、艰难困苦的背景中诞生,且依靠人民奋起抗争、浴血奋战、一路“赶考”、收获胜利。一句话,不忘初心,就是不忘中国共产党诞生和发展历程中所处的曲折、苦难和“赶考”的客观历史环境。近代以后,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面对苦难,中国人民没有屈服,而是挺起脊梁、奋起抗争,以百折不挠的精神,进行了一场气壮山河的斗争。1921年,五四运动之后,在中华民族内忧外患、社会危机空前深重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诞生了。95年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过的历程,是中国共产党用鲜血和汗水写就的、不能忘却的历史。
三、不忘品格
品格,属于“主体状态”范畴,是由“本质”、“本来”决定的主体的内在品质、品行、格局以及精神追求、精神风貌、精神标识,是决定主体发展轨迹、方式和状态的内在基因。
既然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曲折、苦难和“赶考”的客观历史环境,要战胜苦难、发展壮大、走向胜利,就必须善于学习提升能力,必须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己任,必须懂规矩守纪律,必须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必须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敢于担当,必须迎难而上越挫越勇,必须信念坚定思想纯洁追求崇高,必须联系群众依靠人民,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品格。一句话,不忘初心,就是不忘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越挫越勇的精神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般的斗志。
正是依靠这些品格,中国共产党跨过一道一道坎。正是基于这些品格,我们完全有充分的理由对中国共产党充满坚定的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积极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积极建构新型国际关系并参与全球治理,从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正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党凝心聚魂、强身健体,就一定能够开辟新天地、创造新奇迹。
四、不忘初衷
初衷,涉及“出发点”,就是干事业从什么出发、为什么出发。这就涉及干事业的初衷和目的。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就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初衷和目的来讲,一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二是改变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三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四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95年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一句话,不忘初心,就是不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忘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目标,不忘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五、不忘来路
来路,就是我们走过的路。不忘来路,就是指不忘我们党走过来的路或走过的历程。
我们党走过的路,既是充满苦难、曲折、付出的路,也是充满辉煌、光明、胜利的路。这条路,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170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不能忘却。由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一句话,不忘初心,就是不忘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用鲜血、汗水写就的历史,不忘充满着苦难和辉煌、曲折和胜利、付出和收获的壮丽篇章。 (来源:共产党员网 )
反“四风”没有休止符
刘昀献
核心观点:我们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和发展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每逢节假日,反“四风”便成为绕不开的话题。是否有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违规收送节礼年货等,始终是大众关注的问题。客观地讲,自从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提出反“四风”要求以来,党风社会风气大有好转。但是,大量事实说明,现在“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一旦遇到节假日这种可乘之机,便会变着花样、披着各种外衣“重出江湖”。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因而,反“四风”没有休止符。
要经常抓、见常态
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紧紧扭住、寸步不让。把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具体要求,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不留盲点和死角,不下“雷阵雨”,使抓作风、反“四风”成为常态。
坚持帮教提醒经常化,曝光典型敲“警钟”。通过及时下发廉洁自律工作相关通知,在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通报曝光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等,重申纪律要求,警钟长鸣。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留空白,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重点监督“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在领导干部自我监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把关”、同级之间互相监督的基础上,强化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拓宽群众评议、测评干部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执纪问责贯穿始终。对于时至今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甚至不知悔改、重复违纪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扬起问责“长鞭”,不仅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逐步形成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常态化氛围。
要深入抓、见实效
要从点滴小事、生活细节抓起。“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任何事物都有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小事上不注意,小节上不检点,久了就会出大事。“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几斤月饼、几张购物卡、几样年货,虽然事情不是很大,但摧毁的是党风建设的防线,损害的是干群关系,破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从每一个具体的事务抓起,对隐藏在工作细节、生活细处的“四风”问题不放过,对新出现的不良苗头及时处理,把“四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将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方能积小胜为大胜。
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虽然职务有高低、年龄有不同、学历有差别,但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从没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接受吃吃喝喝、贪图蝇头小利开始,逐渐私欲膨胀,得寸进尺,温水煮青蛙,最终大节不保。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知方圆、明尺度,坚持以俭修身、以德律己,经得起考验、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操守;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防微杜渐,保持廉洁形象,成为良好社会风气的先行者和引领者。
要持久抓、见长效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坚持教育、制度、惩治并重,打好组合拳,始终保持对“四风”的高压态势,逐步解决“不敢”、“不能”、“不想”的问题。要克服“过关”心态,杜绝浅尝辄止。坚持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常抓不懈,拧紧“螺丝扣”、把好质量关,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复、反弹。
首先要强化“不敢”的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监督执纪能力;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零容忍”、“真兑现”。其次要强化“不能”的措施。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好制度制定、执行中“牛栏关猫”和“稻草人”的问题,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使相关制度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把制度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使想搞不正之风的人望而却步。更重要的是构筑“不想”的坚固防线。要高扬党的理想信念的旗帜,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拒腐蚀永不沾。党员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了,才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政治定力,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使党和人民放心。
“四风”是党内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但不是其全部。我们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和发展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作者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来源: 《文汇报》2015年10月14日
“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就在党委。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党的面貌就会大不一样。
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四种形态”是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进行划分的,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嘴上喊得多,实际行动少,甚至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把全面从严治党仅仅写在文件的黑体字中,当成了口号。有的奉行“鸵鸟政策”,搞好人主义,对错误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三缄其口、听之任之。有的不善于运用谈话批评、函询诫勉等方法,不会为不善为,日常管理监督缺少有效管用的招数。这些问题导致“四种形态”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发挥出应有作用。各级党委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党要管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共产党是先锋队,锋就是锋芒、是尖儿,党内政治生活就得有锋芒和战斗性,坚持真理、敢于斗争。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体现了战斗性,应当随时随地把这个武器拿起来、运用好,决不能等到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才开展,也不能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甚至病入膏肓了再去批评。离开了日常的批评,就谈不上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都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一个好的党委书记就应该当好“婆婆嘴”,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这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红红脸、出出汗要成为常态,党委就要把立足点转移到抓纪律上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纪律,同所有违反纪律的现象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委书记及其一班人就得眼睛里有“事儿”,发现干部有问题,感觉要出“边”了,就要找他谈谈话、提醒两句,对问题有个明确的态度和要求,问题严重的或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全面从严治党,凡是叫书记的都要切实担起责任,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管好党治好党。
敢于运用“四种形态”,对各级党组织是重大的考验,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万事开头难,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只要从一开始就抓住“关键少数”,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一级抓一级,逐步带动全党,就能把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兴国的重要保证
蔡红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永葆先进性的传家宝
95年前,中国共产党人从民族危亡的困境出发,寻找中国人民通往幸福、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道路。在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以大无畏的勇气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极大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这一切成就都源自我们是一个由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发展起来、由严明的组织纪律荡涤壮大起来的先锋队。正是看到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人民军队,才有了送最后一个儿子上战场,最后一碗大米做军粮的事迹;正是看到了坚决处置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心,看到了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才涌现出戈壁荒原献身国防、三线建设奉献青春的壮举;正是看到了反“四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惩治腐败一抓到底的决心,才有了风清气正、人心向党的新气象。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党的执政能力强不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否巩固,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被历史淘汰。这些年来,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衰败落伍、丢权垮台就是深刻的教训。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才能更好经受住各种考验,战胜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才能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继续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持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党的建设关乎我们党能不能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赶考”路上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重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重在从每一个党员干部抓起,既要通过抓落实“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抓领导干部,也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普通党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对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毛泽东早在延安时期就有与黄炎培的“窑洞对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严肃指出,“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从“进京赶考”到“‘赶考’远未结束”,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作者: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深化“三转”的方向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展开,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理念的转变、认识的提高,是深化“三转”的前提。实践好“四种形态”,是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各级纪委都要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这个根本目的出发,深刻领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内涵,深化对党章赋予纪委职责的认识。转职能必须要有转方式配合,否则职能就转不到位,或者即使转了也只是形式上的。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轻处分,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色,重点解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长此以往,就能营造出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真正扭转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局面。
实践好“四种形态”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是对纪检干部政治水平、思想水准、把握政策能力的考验。要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运用“四种形态”,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作出判断,不能只盯住“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让情感影响理智,代替了党的政策和策略。纪律审查的过程首先是思想改造的过程,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了然于胸,能够深入浅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体现政策的感召力和思想的感染力,这样才能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无论是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还是执纪审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我们的工作才能保质保量,纪委才能真正体现党内执纪机关的职责定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纪检干部要把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牢记于心,转变理念、克服惯性、提高能力,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起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如何认识党的纪律检查领导体制?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一规定确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即各级纪检机关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又同时受到上级纪检机关领导。
从总体上讲,这种双重领导体制自党的十二大确立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基本符合党情国情的。同时,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还不够具体、程序还不够完善、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比较多。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要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就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当前,纪律检查领导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正逐步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中央已经制定实施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各地也陆续相应地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
此外,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合署后的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监察部按照宪法规定,仍属于国务院序列,接受国务院领导。 (来源:共产党员网)
从四个节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石 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带病提拔”不是一个新话题。当前,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年,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在这一时间点上印发有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意见》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需要把握四个节点,构建责任清晰、科学衔接、完整闭合的“带病提拔”防范机制。
导向:用什么人
“用什么人”,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当前,选人用人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干部“带病提拔”,这在党内外、各方面都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带病”干部存量减少、增量得到遏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有鉴于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制定《意见》确定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也将此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现在《意见》的印发,向党内外、向社会各界传递一个信号:中央对此高度重视,要通过防止带病提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大胆使用,使其在相适的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而不是让干部不干事、不作为。《意见》还特别提出,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事前:防哪些病
从以往的情况看,“带病提拔”的干部往往是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病患。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情形:首先是政治品质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对政治纪律的违背,比如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立场摇摆、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这是最大的病,也是最要害的病。如果一个领导干部政治品质有问题,连合格党员都算不上了,更遑论提拔了。其次是道德品行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对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违背,比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在道德品行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如有不轨,当然也不应得到提拔。最后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对廉洁纪律的违背,比如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这也是过去“带病提拔”典型案例中容易出现的情况,必须加以杜绝。
因此,《意见》提出要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下在事前。针对干部“带病”情形比较复杂,甚至有的隐蔽性很强的客观情况,《意见》提出要广泛了解,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突出重点,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整合信息,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会诊辨析,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重点分析研判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
事中:怎么把关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意见》针对选拔任用工作过程,提出必须抓好加强动议审查和强化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将工作做细做严,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时间节点上看,如果说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强调的是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事前,而动议审查、任前把关强调的是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事中全程把关。
《意见》指出,要规范动议审查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选好配强任前把关考察工作人员,明确考察谈话保密与承诺责任,营造讲真话的氛围,提高考察质量。一方面,动议审查时,要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重视研究不同意见,认真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疑点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可以列为意向性人选。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另一方面,任前把关时,要根据考察对象履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四凡四必”(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事后:如何问责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意见》指出,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项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这项工作,必须把责任进一步明晰,落实到人。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应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事后性监督审查,对发生干部“带病提拔”的坚决问责。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要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