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研信息第4期
作者:jyxx编辑时间:2020-12-08 12:00浏览次数:
疫情“灾后综合征”网络风险
后疫情时代的产业互联网:趋势、路径与建议
数字化就业:如何防范零工经济风险点
短视频行业亟须提升安全水平
“双线联动”共推网络舆情有效处置
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五大策略
后疫情时代的产业互联网:趋势、路径与建议
2020年04月20日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李勇坚一、引言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本质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塑制造业格局。新一代信息技术、3D打印技术、柔性生产技术、智能化生产技术、“互联网+”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正深刻地改变制造业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商业模式,产业链、价值链不断深度重组。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智能技术与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交叉融合,拓宽了制造业的广度、深度和内涵。
产业互联网(注:本文将“产业互联网”与“工业互联网”视为可以互换的概念),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通过对人、机、物的全面互联,构建起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是数字化转型的实现途径,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力量。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历史机遇,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战略布局,全球领先企业积极行动,我国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如腾讯、大型制造企业如海尔等,都加大了布局产业互联网的力度。
我国政府一直大力支持产业互联网的发展。从国家政策来看,加大产业互联网的应用也是国家支持的一个重要方向。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对产业互联网的发展应用提出了战略规划。202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推动产业互联网加快应用。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将建立起为产业互联网在不同规模企业应用的基础架构,对小微企业应用产业互联网将起到推动作用。这说明产业互联网应用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完善。在国家产业战略上,德国提出了“工业4.0”战略,美国提出了“工业互联网”战略。
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很多企业面临着招工困难、生产转型难、供应链重构难等问题,而产业互联网应用较多水平较高的企业,在疫情之中表现出明显的灵活性与更好的适应性。这使不少企业认识到拥抱产业互联网的价值。可以预期,在后疫情时代,产业互联网应用将获得更快的发展,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二、后疫情时代产业互联网发展趋势
第一,企业将互联网应用到企业生产、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动力将大幅度增加。
在疫情发生之前,很多企业对产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一直缺乏足够的动力,从整体上看,我国经济的数字化,很大程度上是集中在营销领域。在疫情发生后,很多企业开始尝试着使用各类线上办公等新模式,并实现了线上开工,这使企业开始尝到数字化的甜头。
据兴业银行首席策略师乔永远对50家企业的调查研究发现,数字化程度高的企业能够将此次疫情的负面冲击减少到最低。从生产方面来看,过去在数字化设备采购及应用方面投资较为积极,而企业内部管理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协同等方面,投入不足。疫情期间,企业在这些方面的应用大大增加,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加大工业机器人的投入力度,这将在疫后推动企业向更深度的数字化转型,采取更加智能化的生产方式,既减少生产对人工的依赖,又提高生产的柔性化程度,可以更适应需求变化、更低成本地调整产能。
例如,海尔旗下COSMOPlat联合各生态资源方共建、共享“企业复工生态链群”,协助海思堡集团从大规模生产向大规模定制转型,3天实现了火线复工转产医疗防疫物资。
又如,在疫情期间,通过紫光工业互联网的工业设备物联平台,能够通过平台采集的设备数据了解产线实时运行状态,对产线设备进行远程运维和智能诊断,为其口罩生产过程提供远程技术保障。品控云服务通过AI视觉检测口罩正反面污渍、焊点衔接口、尺寸、排齿、瑕疵等问题,剔除不良品,提高生产效率。这样产业互联网平台有力地助推了企业转型生产防疫物资。在这些案例的激励下,很多企业将会加大应用产业互联网的力度。
第二,制造服务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将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使产品能够更加符合客户的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包含更多服务内容的解决方案。企业将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更加完整的“包”(bundles),包括物品、服务、支持、自我服务和知识等。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两个“70%现象”,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70%,制造行业中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占整个服务业比重的70%。制造企业将利用产业互联网积极发展精准化的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的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便捷化的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
例如,在消费互联网时代兴起的C2B(从客户到商家)将在产业互联网的应用过程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C2B模式并不是简单一种定制化生产方式,而是一种利用电子商务形式,将现代柔性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手段、高效供应链、敏捷设计等多种经营模式进行深度整合的新型商业模式,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将增强企业的柔性化生产能力,从社会整体生产方面推动从工业化时代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数字化时代的个性化、柔性化、多样化生产转型。
第三,推动产业全链路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互联网在产业领域的应用是一个演进的过程。在最开始时,是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商业流程中某环节的直接替代,从而提高该环节的效率。然后,是通过简化或者重构的方式对商业流程的再造和优化,推动商业流程的创新,进而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再然后,对生产流程的信息化与互联网化,提高生产效率并推动生产过程与企业供应链、营销链的全面对接。再然后,产业互联网推动了供应链的智能化,实现价值链的全过程数据化。
产业互联网也将推动企业创新向2.0阶段转化,即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创新模式,从单一环节创新向全面创新转化,从单一部门创新向全员工创新转化。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成本。据工信部初步统计,在305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中,产业互联网的应用使生产效率平均提升37.6%,能源利用率平均提升16.1%,运营成本平均降低21.2%。在企业方面,某家电企业的一个注塑车间,通过引入产业互联网,原材料库存减少80%、智能装备提升生产整体效率17%、故障响应时间缩减80%、故障率减少36%、停机时间缩短57%、检验成本下降55%、外观检测精度上升80%。
三、后疫情时代产业互联网发展路径
一是以数据驱动价值链。
其核心是基于数据协同的价值链分割与整合,在具体方案方面,包括制造过程数据化,即通过工业大数据的方式,预测化生产过程,不但通过大数据,预测并减少生产过程的故障。通过生产过程的数据化与智能化,实现按需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引进机器人、智能控制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实现从自动化工厂到智能化工厂的转型。制造过程一体化,依托移动互联网终端等智能设备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整合。将企业的创新活动、供应链、营销链等数据全面整合到产业互联网平台中,从而使企业实现由数据驱动价值链。
二是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推动大型企业平台化发展。
大企业依托协同制造平台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网络化分布式生产设施的实现;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依托平台建设“智能工厂”,重点应用智能化生产系统及过程,并融入到平台的资源网络之中。建设一批云设计平台”,通过整合各类设计资源,通过将资源虚拟化、任务分解化、设计互动化、交流社区化等模式,使云平台为设计过程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供应链的智能化,推动“智慧物流”应用,推动协同制造平台应用。主要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整合物流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物流资源供应方的效率,而需求方,则能够快速获得服务匹配,得到物流支持。
三是发展“1+1+1”模式,即“产业+互联网+金融”。
这种模式是产业发展本身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服务的协同发展,其实质是利用互联网打通金融和实体产业,支撑产业发展。具体的框架是通过产业互联网化,并利用互联网为产业提供金融服务。例如,在产业互联网应用的基础上,实施“科技创新中心+龙头企业+产业金融”的平台组合行动,着力打通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建设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社会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相互结合的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与产业互联网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第三方支付、金融超市、供应链金融、与银行体系相串联的整体金融体系、以及又部分沉淀资金带来的有可能转化为资产管理的部分(如现金流管理、众筹等)、开展和主业相辅相成的孵化基金、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策略基金。产业利用金融工具,可以发展成为产业资源的聚合器、资产规模的放大器、业务创新的孵化器、业绩增长的驱动器。通过产业、互联网、金融的相互渗透与支撑,可以达到串联整个生态圈、盘活存量、重塑产业结构的作用。
四、若干建议
一是打造一批产业互联网平台。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处于产业互联网生态体系的核心,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建立全国(全球)协同的研发设计、客户关系和供应链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基于互联网的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能力。
二是建立工业大数据系统等新型基础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将“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首条任务,其中就包括“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
三是积极开展云制造、云设计等试点,打造中小企业云制造平台。
云制造,根据“制造即服务”理念,借鉴云计算模式,在制造资源虚拟化和制造能力服务化的基础上,按需组织网上制造资源,按需为用户提供各类制造服务的新型制造模式。云制造是先进的制造技术、产业互联网应用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制造即服务理念的体现。通过这一试点,一方面能够实现现有制造企业的制造能力的高效御影紫月和,支持制造业在广泛的网络资源环境下,为产品制造提供高附加值、低成本和全球化制造的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云制造也有利于打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云设计使中小企业能够实现更低成本的创新,而且,制造过程的数据化与设计过程的无缝连接,将极大地推动设计成本的降低以及设计的可用性。
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企业面临供应链“断链”、运营不畅等问题,而调研表明,应用产业互联网的企业,以其生产的灵活性与智能化、企业运营的数据化与网络化,所受到的影响要小于传统企业。这些事实,将有力地推动后疫情时代产业互联网的应用。企业已深刻体验到数字化改造的意义,相信此次疫情过后,也会带动产业互联网的高速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
数字化就业:如何防范零工经济风险点?
2020年05月 来源:网络传播 作者:龙海波 吴帅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发展,以灵活就业为代表的零工经济迅速崛起。它通过数字化平台向用户提供知识、技能、经验等无形产品,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实现自身价值。由于从业门槛低、工作时间灵活,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催生的各种新业态新模式,灵活就业在我国就业方式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数字化就业平台兴起
当前,新兴数字化平台为零工经济迅速成长提供了土壤,初步形成了以行业平台和跨界平台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就业平台。
从就业岗位需求看,行业数字化平台为灵活就业者创造了更多新兴职业。灵活就业者既可以与一个平台企业签订固定服务合同,也可以在不同平台做多份工作、签订临时协议,这种就业方式在疫情之前已在交通出行、餐饮配送、网络直播等行业出现。以滴滴出行为例,滴滴网约车司机的数量于2019年达到1200万,其中90%以上是兼职。以美团外卖为例,2019年通过美团平台实现灵活就业的骑手总数达398.7万人,绝大多数是兼职从事这一职业。
从劳动用工供给看,跨界数字化平台推动了灵活就业雇佣方式的创新。灵活就业者直接与人力资源平台签订项目合同,也可通过平台撮合服务,由原雇佣单位与临时借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用工协议,平台成为跨企业、跨行业、跨工种配置人力资源的数字中介。与行业平台不同,跨界平台更加突出临时工时、短期调剂特点,是一种灵活用工模式的创新。一方面, 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推动了传统人力资源市场转型升级,比如兼职猫、灵工云等,灵活就业者可以为不同企业提供非全时劳务;另一方面,短期分享数字化平台也成为劳动余缺调剂的重要补充,比如猪八戒网、好活科技等。疫情防控期间,以共享员工为代表的蓝海就业共享平台在传统餐饮、酒店旅游等行业迅速兴起,对于稳定就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既避免了经营困难企业员工的潜在失业风险,又减轻了企业的成本压力。
数字化就业平台发挥“蓄水池”作用
目前,许多互联网企业专门推出跨界用工平台,通过灵活就业的短期用工形式帮助企业员工实现供需匹配。根据兼职猫平台发布的《共享员工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月底,该平台在全国共征得有用工需求的企业131家,有用工缺口36760个,而全国人力输出的企业有55家,可共享员工6500余人。目前,共享员工主要来自餐饮、酒店旅游、互联网、广告、教育五大行业。其中,传统餐饮和酒店旅游业员工输出的比例最大,占比分别为61.4%和30.9%,共享时间在3个月以内。互联网、广告、教育行业员工输出比例仅为5.1%、2%、0.6%(见图1), 共享时间在3个月以上,但这些也是共享员工需求最多的行业,有74.5%的来自互联网、广告等中小型企业(见图2)。由于技能要求、薪资待遇不匹配,一些从事程序开发、平台运营、平面设计、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员工无法实现共享。
灵活用工有望成为稳就业的重要方式,各类互联网企业和共享经济平台还有巨大潜力。虽然现有共享员工的雇佣时间较短、部分岗位匹配度不高,但用工缺口仍然十分巨大,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提升自由职业者的专业技能。据麦肯锡报告预测,目前中国大约有300万自由职业者,这一群体在2025年将达到7200万,未来可能出现更多的灵活用工方式,不断催生各类新职业,数字化就业平台将进一步发挥就业“蓄水池”作用。
平台发展需处理好三大关系
数字化就业平台类型多样,与灵活就业者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有的还与第三方企业、灵活就业者共同形成更复杂的关系。不同的合作关系决定了平台各自定位,这是规范协议形式、明确责任义务、保障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的前提。从业门槛低、劳动关系难以界定,成为影响数字化就业平台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进一步厘清三大关系。
一是直接雇佣关系。受雇行业数字化平台往往形成临时雇佣关系,签订临时协议或服务合同,主要以兼职形式为主,平台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关系模式下,劳动者权益需在临时协议或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特别是在涉及工伤赔付方面,要合理区分平台与个人责任。当然,也有部分灵活就业者与一个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长期雇佣关系。
二是撮合服务关系。依托跨界数字化平台,与第三方企业形成临时雇佣关系,此时签订的协议类别相对复杂。这种关系模式下,就业平台撮合服务涉及供需企业和个人,甚至是劳动仲裁机构。如果出现服务质量、意外事故等问题,各方责任如何界定尚未有明确说法,在实践过程中也难以把握。当前,规模化、品牌化的数字化就业平台较少,大多数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特别是跨界数字化平台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有些就业平台上的评价是通过“刷单”刷出来的,平台通过撮合服务收取高额佣金。这种情况下,既要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积极培育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确实面临不少挑战。
三是劳务派遣关系。通常存在于行业平台和跨界平台两种类型中,由此形成单一雇佣关系,往往比临时雇佣期限要长,实质是签订劳务派遣性质的服务合同,主要以专职形式为主。这种关系模式下,数字化就业平台本身就是线上人力资源市场,既要帮助供需双方实现精准匹配,也要承担相应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责任但在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借共享用工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从而规避相应责任的问题,这也是今后数宇化就业平台监管和劳动监察的重点。
营造共享用工良好业态环境
作为一种劳动力余缺调剂的应急性措施和手段,共享用工模式快速发展,数字化就业平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市场上仍有大量企业和劳动者持观望态度。推进共享用工模式持续健康发展,要发挥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功能优势,借鉴各地已有经验做法,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为数字化就业平台不断壮大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数字化就业平台。考虑到共享用工非营利性的特点,可依托各地人力资源市场搭建规范化平台。比如,青岛西海岸新区积极发挥公共就业协会的作用,搭建“共享网络线上用工平台”,由平台担保薪资安全,同时通过公共大数据筛选及信用认证,有效审查企业及员工的失信行为。成都市人社局采用“线上+线下”模式,针对餐饮、酒店、物流等重点行业企业,分类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此外,合肥市等地推出了“共享员工”补贴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明确数字化就业平台中介责任。共享用工模式造成劳动关系与用工发生分离,劳动者权益保障取决于借出与借入企业各自责任的落实,但就业平台也应发挥行业自律,积极做好沟通协商作用。一方面,要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共享用工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着力防范“假共享、真派遣”风险;另方面,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平台属性的多样化,适应数字化就业平台新特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构建“开放共享、规则互认、协同治理”的运作新机制。三是针对灵活用工形态不断优化社保政策。从制度设计上明确数字化就业平台模式下社保缴纳的责任主体,保障灵活用工机构权益。积极推进个人申报社会保险,鼓励并支持灵活就业者办理各类参保手续,真正将个人的就业、纳税、社会保障等权利义务结合起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灵活就业者或数字化就业平台设计开发新型商业保险险种,并通过数字化模式进行推广。
(作者单位:分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短视频行业亟须提升安全水平
2020年05月 来源:网络传播 作者:董媛媛 赵广宇
短视频凭借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等特点,吸引大量受众参与短视频内容创作。艾媒咨询短视频行业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短视频行业的用户规模为6.27亿,95后用户成为短视频用户的主流群体,短视频产业因此也具有用户体量大和用户年轻化的优势,对于整个产业的持续性发展有重要意义。短视频产业在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技术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同时,其所存在的安全性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当前,短视频产业存在诸如违规信息权责界定难、短视频隐私条款缺陷危害用户隐私安全、算法技术黑箱所带来的信息侵犯以及数据泄露等问题,应从细化法律规范、完善平台隐私条款、技术创新、内容把关以及行业自律等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升短视频产业安全水平,进而深入推动短视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细化法律法规
针对短视频产业所面临的各方面安全问题,政府主体应通过不断推进法律法规条文的细化以及强化权责认定等方式来遏制危害短视频安全的行为。目前短视频行业以及用户的相关保护条例及准则主要有《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为短视频产业筑起一层安全保护屏障。但是针对当前短视频内容生态中不良的“擦边球”内容,借助语言、视觉等隐喻影射国家安全的违法内容等一类的问题,法律予以权责判定的难度较大。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法规条文的制定,细化其中的权责分配以及违法间题界定,坚持依法治理,有效实现宏观法律治理层面的短视频安全保护。
国家在法律法规层面也在逐步推进与完善。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法规层面对改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进行了解释,全面深入地细化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相关规定。《规定》第七章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法律责任认定进步细化,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中违法、不良信息的具体范围,也进一步明确了平台运作的法律层面的规章制度和举报体系。未来应进一步优化对于危害短视频安全行为的法理型认定,不断借助法律准绳对不法行为加以遏制,持续推进短视频生态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平台隐私条款
短视频平台隐私条款漏洞所带来的问题对于短视频用户的隐私安全以及短视频平台的信誉度有很大的影响。当前短视频用户相对年轻,以95后群体为主的用户面对隐私问题防范意识不强,针对不良信息无法仔细辨别,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短视频平台应仔细研判平台隐私条款所存在的漏洞,在隐私协议文本方面清晰明确与用户信息利益相关的条款,列明用户信息被收集利用的原因、范围以及用途,确保用户知晓与理解。
同时,平台隐私条款也应赋予用户对信息的掌控权,使得短视频用户拥有对个人信息处置的权利。比如,短视频平台可以赋予用户对所注册的个人信息删除、对信息的存储时长自行设置、在个人信息被使用时有被告知并授权同意与否等权利。此外,短视频平台也应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权利约束,使其在接受行业规范监督与约束的同时,切实履行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不受侵害的义务。平台亦应强化自身的隐私设置功能及隐私信息提醒服务功能,在不违背用户隐私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条款谈判设置与合作。
加强技术算法革新
短视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通过技术加持,实现短视频的内容安全体系构建以及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当前短视频平台所架构的技术防火墙程度较弱,面对黑客的攻击常常出现诸如平台闪退、短视频延宕以及视频花屏等问题,在尚未成熟的技术保护系统下,短视频用户也面临着隐私被技术恶意窃取的风险对此,短视频平台一方面应加强技术合作,通过上下游技术供应商联合打造技术安全防控体系。具体手段有:平台与服务商合作设计使用加密技术,让各节点间传输的数据均通过底层进行加密,减少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泄露;对平台实行入侵检测,通过收集和分析网络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的迹象,建构防护墙以及设置反制手段等。另一方面,加强对于算法的优化,赋予算法透明度。对用户而言,算法透明可以增进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任,让用户更加明确地知道算法系统可以做什么以及这样做的原因,增加用户对算法推送技术的信心;对相关监管机构,算法透明可以确保算法系统接受审核与检査,便于究因和追责。这样有助于提高用户对隐私安全的信心,提升平台信誉度,同时也可推进短视频平台方对安全问题的追责与信息防护机制的塑造。
提升平台把关力度
除了从技术层面提高短视频平台的安全性外,短视频平台方也应加强对自身平台内容的把关与监管。针对短视频平台所存在的危害国家安全、宣扬封建迷信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信息,予以过滤和控制。短视频平台方着力打造人机协同的内容筛选机制,通过机器算法过滤,实现第一层次的不良内容剔除,有效减轻平台方的压力;同时,平台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对信息进行二次筛选与过滤,减轻其对平台内容生态的不良影响。
短视频平台方可尝试构建内容信息分级体系,使用户通过密码进行身份认证或相关的问题验证后,才能观看特定的内容或评论。虽然这对信息的观看流畅度有所影响,但借助内容分级技术可实现对用户的精细化内容分配,有效防止不利于未成年用户或低龄用户的内容接触。
着力提高行业自律
短视频安全问题的防治与优化也要立足于行业自律。短视频行业内部要形成良性的安全防护机制,不同企业间通力合作,打造联防联控的安全体系,强化以产业安全为导向的危机意识,通过行业间的自律以及合作提高短视频安全性。短视频平台方和用户都要逐步形成安全导向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短视频平台方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辨别并着力解决诸如不良内容、技术攻击以及信息隐私泄露等危害安全的问题。同时,平台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状况评估以及应急方案制定,及时防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危害短视频安全的问题;短视频平台用户则应逐步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素养,加强自我隐私保护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对于侵犯自己隐私的行为及时借助法律手段维权。短视频产业的飞速发展使平台的生态治理与发展速度出现不相适应之处,不良内容、隐私信息泄露、技术侵害等问题的出现不断危害着短视频生态安全对产业良性健康发展产生阻碍。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平台、用户等多元主体不断强化短视频安全意识,各方分别在法律、技术、内容、素养等方面不断改进,多层次优化短视频产业发展的安全环境,提升短视频生态的安全水平。这将为短视频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于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
“双线联动”共推网络舆情有效处置
2020年04月 来源:网络传播 作者:汪勇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上一系列舆情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其中不乏被网民吐槽甚至“声讨”的;但也有线上与线下联动处置得当反响良好的,例如由武汉返京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黄女士事件的处置与回应,一些地方把网民呼声转化为更实的防控举措。可见,只有线上与线下“双线联动”,才能打通线上舆情应对和线下实体处置。
舆情处置中线上与线下的三层关系
线下实体处置是线上舆情应对的基础和前提。网络舆情是社会实体的睛雨表,离开了社会实体,网络舆情不复存在。在每一起网络舆情事件背后,都有一个社会实体问题的归因。当前,民众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更加倾向于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观点和诉求,群众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网络舆情频发、高发已成为常态。
同时,线下处置的效果影响网上舆论的走向。突发事件实体处置效果越好,民众的网上反映就越好,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性就越强;相反,不注重实体处置或实体处置的效果差,网上舆论引导就容易陷入被动网络舆情可能越演越烈。比如,云南省大理市“拦截”了其他省市的防护物资,因实体应对失当,引发网上口诛笔伐,“大理无理”刷屏朋友圈,后续结果令人唏嘘。
线上舆情应对反作用于线下实体处置。网上舆情是线下实体事件在网上的反映,或真实、或虚假,或全面、或片面。只要实体事件上了网,都会产生舆情,或正面、或负面、或中性,需要根据情况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在互联网环境下,虽然人们有更多的言论自由,但沉默的螺旋效应依然存在,如不及时引导,就会陷入“塔西坨”陷阱。因此当网络舆情扩散时,特别是突发事件引发的虚假信息不断增多、谣言漫天时,涉事部门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引导,使正面真实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直至谣言、恶意攻击声音陷入沉默。
同时,网上舆论引导的成效直接影响实体处置的效果。网上舆论引导得当,网上正面声音越多,舆论氛围越好,实体处置就越容易赢得舆论信任和支持,处置的效果就会越好;相反,网上舆论引导失当,网上质疑声、网络谣言就越多,就会“推波助澜”,势必影响实体处置进程,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实体事件。
线下实体处置与线上舆情应对密不可分。实体处置的效果影响网上舆论的走向,网上舆论的走向是实体处置的重要依据,两者相互影响、密不可分。在突发事件中,只有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统筹协调,才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非常重视,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会成立实体处置和舆论引导两个组,舆论引导组根据实体处置情况发布信息,实体处置组根据网上舆论情况适时调整工作举措和进度,共同推进事件有效处置。
当前,在线下实体处置与线上舆情应对方面,存在几大突出问题。一是线上与线下出现脱节。线下处置与线上应对统筹协调不够,步调不一致,很难形成同步呼应。二是线上与线下信息不对称。线下事件的真实情况、翔实情况和处置情况等,由于涉事实体部门的“隐瞒”或者延迟沟通,造成线上舆情研判不准、采取措施不当。三是线下实体部门担当不够,对主体责任认识和履责不够。四是线下实际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有的涉事部门采取“拖”字诀、“等”字诀,错过最佳处置时机,甚至还有不合法的情况,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双线联动”推进事件处置
无论何种类型的舆情事件,归根结底都要落到实体工作的处置上。如何实现线下实体处置与线上舆论引导的良性联动,是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的关键。
坚持网上舆情联测联判联防。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和研判是网络舆情应对的前提。突发事件发生后,关注监测收集网上舆情,首要是涉事实体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网信、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共同责任。涉事部门应主动担责,牵头抓好实体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切忌推卸责任相互踢皮球。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还应建立“联合战队”,协同值班监测,打好整体战。要开展集体会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进行分析研判,掌握网上舆情演化动向,科学指导实体处置。要注意防关联、防炒作,避免与外地事件、本地过往事件甚至是境外事件关联,避免把小问题弄大,形成“茶杯里的风暴”。
坚持信息发布联合行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未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并不断更新信息,网民就会胡乱猜想;如果在网络舆情面前缺席、失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将会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线下决定线上,实情决定舆情。实事求是是突发事件处置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应将信息发布归口到某一部门,及时建立统一的发布渠道,“第一时间”发声,做到统一发布口径衔接,避免各自为政,确保权威性、准确性。
与此同时,多声部联合动态发声。根据统一指挥安排,涉事主体要主动发声,讲清楚事实、举措等,相关了业部门、主管部门、权威专家等,也应有序主动从各自领域发声,形成协奏曲。要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跟进。进行调查核实、公布真相、澄清谣言,着力推进事件解决;线上及时掌握网上动向,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舆论引导,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指导督促涉事部门回应关切;线上线下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避免信息不对称对决策产生不良影响。
建立健全“双线联动”机制线上线下“联动”的程度决定事件处置的速度、效果。
一是源头防范机制。明确网络舆情应对的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网络舆情从“未端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把问题化解在苗头、源头。对一些可能预见的舆情,如重要会议召开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出台等,进行提前评估,预判舆情风险,做好准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机制,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职能职责,并经常开展演练,提升实战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统筹协调、现场处置、舆情监测、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分工、作出部署,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三是新媒体推送机制。当前,新媒体、自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更多信息在不同的“圈群”(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中传播。要抓住新媒体的特性,利用网民越来越习惯通过手机获取信息的偏好,通过“圈群”传播真实信息,辟谣虚假信息,同时收集网民反馈。
四是人员保障机制。一些涉事单位面对突发事件,因人员、经验不足,很大程度上将网上舆情应对寄希望于其他部门。长期如此,既可能消解涉事部门的主动性和应对能力,也不利于涉事部门事前做好源头防范。为此,要落实好各级各部门的舆情应对主体责任,增强相关工作力量,加强人员培养培训,建立政治过硬、反应迅速、本领高强的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队伍。
(作者单位:重庆市委网信办)
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五大策略
2020年04月 来源:网络传播 作者:于凤霞 关乐宁
新冠肺炎疫情是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在这场大考中,我国近年来不断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短板。总结抗疫大战中的经验教训,可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更多思考和启示。
数字治理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目前,全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数已超5亿,省级行政区域均建设了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与移动政务应用,一半以上的单位已开通政务服务小程序。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在线政务服务应用在疫情防控、便民服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务服务平台提供高效便民服务。2019年开始运行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包含疫情实时跟踪、同程人员查询、医用口罩、疫情24小时直播、疫情就业服务专区、企业复工申请管理等在内的三十余项功能服务。国家多部委积极出台措施,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面向公众和企业的“线上服务”,最大限度保证疫情期间的政务服务效率。超过一半的省级政务服务部门推出相关措施,通过医疗、交通、公安社区、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各城市职能部门的整合,开展网上办、远程办、指尖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政务服务。各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移动App等自助终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字化平台助力疫情防控精准施策。淅江省推出“一图一码一指数”的创新模式,以“五色图”展现不同地区风险程度、开展差异化防控。以健康码作为个人通用健康电子凭证、畅通人流物流,以“智控指数”作为衡量各地工作的重要标准、提高管控效能。湖北省构建了疫情数据可视化分析模型,通过对确诊人员的感染途径、不同传播途径的转化率等疫情动态的综合研判分析,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上海市数字防控平台基于医疗机构推送的新冠肺炎病例信息,对接公安、交通等平台数据查找所有疑似患者接触者信息,使街镇进一步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提高防控的精准性。
各类复工复产平台助力社会生产有序恢复。深圳市于2月9日推行凭码通行,短短20天,当地已开工工项目就达1222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94.21%,复工率在全国主要经济城市中名列前茅。杭州市建设的网上申报复工平台,推广使用健康码管理理念,短短几天通过复工平台提交申请的企业超过20万家,健康码申请人数突破1000万。健康码迅速在北京、广东、四川、云南、天津、贵州等近二十个省份陆续上线,覆盖广州、武汉、福州等300多个市县并陆续实现多地“码”的互信互通互认。
疫情大考暴露数字治理短板
治理思维滞后导致已有技术平台应用不足。尽管各类政府信息化项目不断推进,但部分地区未能充分利用数字项目,仍然采用传统落后的治理手段,如采用口耳相传的方式报送疫情信息、通过入户摸排的方式调查人口情况,数字应用效果不理想,群众满意度不高。治理思维滞后于信息化建设实践是重要原因,这体现在原来很多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导致很多应用设计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差。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水平低影响协同能力。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水平低是长期以来就存在的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已有诸多不便,在突发疫情面前更为掣肘:部分地区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寻找感染者的同行乘客,基层重复填报雷同数据,重点人群跨省出行轨迹无法追踪,企业复工申请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等情况时有发生。这反映出政府部门内部数据共享覆盖面不足,共享的质量不高,真正实现数据共享的应用也有限。分析这一问题的原因,除了主观上“不愿共享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制度和规则尚不明确,没有对各个部门数据如何共享、权责范围作出具体规定;配套机制不完善,数据接口标准、数据管理规范不统一,数据多头采集难归集等,在客观上为数据共享造成了阻碍。
社会关键数据获取不足影响应急管理能力。疫情期间,多地均出现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检测试剂等医用物资短缺现象,这反映出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与资源配置体系的不足。因此,在社会应急管理过程中关键数据的及时获取非常重要。造成社会关键数据无法及时获取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政府与企业间缺乏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取充分的市场信息;生产企业在短期内难以掌握相关产业上下游信息,这些都会导致潜在产能挖掘不足;二是多数情况下数据获取仍采用全业上报、人工估算等较为落后的手段,缺乏技术支撑下的数据动态集成共享机制,导致效率低下、数据分散和难以共享;三是传统产业数字化基础薄弱,诸多制造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基础薄弱,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严重偏低,也是难以获取关键数据资源的原因。
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存在短板。一是疫情发生初期,相关数据发布不及时、不透明,导致公众错判形势、没有对疫情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二是从疫情防控过程中开放的数据来看,存在开放力度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如大量反映疫情特征的数据散落在不同的平台上,高度碎片化且格式各不相同,很难被直接用于开展研究工作或者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未能处理好数据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部分地区在发布防疫信息的同时,却泄露了感染者的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电话等个人隐私。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的建议
一是要持续大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不断增强数字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基于数据的治理思维,主动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用户思维,注重数字化应用的易用性、服务的高效性,吸收互联网小步快跑、迭代创新的发展理念,以用户体验、群众反馈为导向,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应用设计。
二是要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促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政府数据融合,并加强对通讯、医疗、科研、交通、物流、制造等关键社会数据的采集,打造公共数据集中汇聚和综合智能分析平台。提高各类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的统筹层级,在市级乃至省级层面进行规划,确保不同地区的系统兼容和功能融合。要健全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的权利归属、共享范围、使用方式、数据标准等具体要求,提高数据共享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水平;注意明确政府与企业的数据共享对接部门,杜绝多部门、多级政府重复对接数据问题,避免为企业增加额外负担。出台数据共享标准或技术规范,有序逐步统一各部门、各领域数据标准,为数据融合提供重要基础。
三是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以及平台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数据共享。加快建设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公安、工商、司法、征信等基础性数据接入,向社会广泛开放共享。完善数据开放机制,增强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时效性、可机读性、格式通用性,提高开放数据的质量。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在网络安全层面防止数据被恶意窃取泄露,并要处理好数据开放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探索研究政府与平台企业之间数据共享的制度规则。
四是要大力推进产业互联网建设。引导支持传统产业上云上平台,加强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跨领域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数据资源协同与共享,从而保障突发情况下政府对物资供需、全球产业链供给等情况的有效掌控。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应急状态下快速研发部署、供需对接和重要物资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大幅提高政府对于工业数据资源的管理能力,为突发事件下的关键物资生产调配提供重要支撑。加快5G、物联网、IPv6等下代网络基础设施部署,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产业互联网发展和政府数字化建设提供新型基础设施支撑。
五是要加快建立多元共治的协同治理格局。要把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提至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由政府发挥统筹、引导、协调的作用,加快形成与企业、第三方组织等各社会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形成统决策、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治理网络。一是要打造各类治理主体的沟通衔接平台,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和明确各方的权责边界;是要充分利用平台企业快速高效的反应机制和技术数据的资源优势,发挥好其作为社会治理参与方的作用,尤其是在社会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发挥市场力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政企合作;三是要加强突发事件预判决策的跨领域专家队伍建设,吸纳不同领域专家参与应急事件管理的全过程,从而加快决策速度提高决策质量。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