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研信息第1期

作者:jyxx编辑时间:2021-03-24 14:49浏览次数:

教 研 信 息
 
2021年第1期
--------------------------------------------------------------
 
 
 
                            主    题
 

全国两会

 
从全国两会读懂中国式民主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开启新征程的宏伟蓝图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以数字乡村建设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三门峡市委党校图书信息中心主办

从全国两会读懂中国式民主
2021年3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作者:本社评论员
 
这是承前启后的历史性会议。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5000余名代表委员发扬民主、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向世人呈现了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场课”。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社会主义中国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从两会触摸中国式民主的脉搏,感受中国式民主的魅力,读懂中国式民主的真谛,不难得出答案。
(一)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这份重磅文件,确定了未来5年乃至15年中国发展的行动蓝图。
把握规划纲要的来龙去脉,更能明白其背后的分量与意义。
从广泛吸收各方意见,起草编制规划纲要,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到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为更好实施规划纲要奠定坚实基础。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到2021年全国两会,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历经“千锤百炼”而诞生的规划纲要,凝聚着全党全社会的智慧,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盼,画出了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发展正能量。这一过程如同历史的“旁白”,告诉人们中国式民主的实践逻辑、独特优势和生机活力。
——为编制好“十四五”规划,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和谋划,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多次赴地方考察调研,主持召开7场专题座谈会,并推动首次以互联网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累计收到网民建言超过101.8万条。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四到团组,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代表委员坦诚交流、共商国是。总书记就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作出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深化了“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考和谋划。
——两会上,代表委员认真审查讨论规划纲要草案。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规划纲要草案作55处修改。
从酝酿到出台,这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过程,环环相扣而又水到渠成,向人们生动诠释了“全过程民主”的要义。从党的建议到人民的纲要,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实践过程,集中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特质、品质的真实写照。
(二)
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梁倩娟往返于熟悉的乡间小路,询问乡亲们的想法和期盼;扎根社区29年的全国人大代表杨蓉把社区居民的事看得比啥都重,今年围绕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建设等提出议案建议;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全国政协委员贺颖春带着“希望乡村教育不输城市”的基层心愿来到人民大会堂……
代表委员忙碌的身影里,有百姓冷暖,有万家忧乐,有无数普通人的梦想。中国式民主的脉搏,始终为人民而跳动。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补齐农村养老短板、破解大城市住房难、为空巢老人提供更多救助保障……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频频冲上热搜榜、刷屏“朋友圈”,社会反响强烈。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设置上,民生福祉类指标数量最多,覆盖了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领域,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是历次五年规划中最高的。接地气的两会,传递着民生温度,也将“人民至上”理念深深镌刻在中国式民主实践进程中。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跨越千山万水,心系天下苍生,代表委员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急难愁盼”问题带到两会,打通“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让“百姓盼的”与“党和政府干的”高度契合,把14亿人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更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民主实践过程,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注解。法国学者米歇尔·阿列塔指出,经济和政治行为是否民主,应从其是否有利于人民福祉来判断,“中国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就是民主”。
数据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占到了15.7%,比上一届提高了2.28个百分点;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中,非中共委员占60.2%,56个民族都有人选。代表14亿中国人民参政议政的代表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很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利益和愿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就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具有深厚的人民根基、鲜明的人民底色。
(三)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面临就业不稳定、职业伤害等风险”“很多平台都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几天前,在民革界别协商会议上,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政协委员们举事例、摆数据、提建议,参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手中的笔始终没有停下。
今年的两会会场上,代表委员们聚焦热点问题深入思考、热烈讨论;“代表通道”“委员通道”上,回应社会关切的“隔屏对话”屡屡引发社会共鸣;代表委员广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共提出议案473件、建议等约9000件、提案5913件……浓厚的民主氛围,扎实的履职成果,彰显中国式民主的成色与特色。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两会的民主殿堂,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协商民主,实现了民意的汇总、民智的汇集、民力的汇聚,找到了思想的共同点、利益的交汇点、解决问题的切入点。这一“集大成”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中国式民主杜绝了不同政治力量排斥异己、相互倾轧的恶性竞争,形成了最大公约数和统一意志,激发出同心同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四)
国内生产总值从不到70万亿元增加到超过100万亿元,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展现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再次印证了中国政治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式民主最宝贵的品质,正在于“行得通、很管用”,实实在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惠及14亿中国人民。
中国式民主为什么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
——因为中国式民主能确保进行符合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的科学决策,防止短期行为,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正如外国媒体所感慨的:当一些国家还在为下周工作安排冥思苦想,中国已敲定未来15年发展规划。
——因为中国式民主植根人民、造福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能够最大限度凝聚民心民力,充分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发展蓝图变成现实。
——因为中国式民主注重加强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摒弃“假大空”、不开“空头支票”,凸显力求实效、说到做到的实干气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9180件建议,交由194家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提出提案5974件,立案5044件,办复率为99.64%。有督办、有回音、有落实,有力推动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从“一五”到“十四五”,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解码“中国之治”,一条成功经验令人印象深刻——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一名外国专家长期观察中国后这样评价:“良好的制度推动了中国的发展进步,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成就了中国的繁荣。”
(五)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夜,在延安的一个窑洞里,面对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之问”,毛泽东肃然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光辉旗帜。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艰辛探索,走出了一条前无古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让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变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贯穿于国家治理全过程,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初心不改,行者无疆。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随着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奋进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中国式民主的探索与实践也必将书写新的篇章。
(作者单位:新华社)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021年01月25日 13:01:57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李 林
 
□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怎样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落实在党依法执政上,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鲜明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怎样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个具有鲜明政治导向、显著时代特征、科学理论品格、丰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是首要原则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涵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关涉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战略布局、重点任务和实践推进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范畴、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略和基本方法,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根本性问题,充分彰显了政治性和法治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历史性和现实性相贯通、继承性和创新性相联结等重要特征。概括起来讲,其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一系列原则,其中首要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列举了“十个坚持”,其中居首位的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个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诸多中央文件中,还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以贯之地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首要原则,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关键性、统领性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本质最鲜明的时代特征。
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的“定海神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其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首要要求,也是根本要求,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在法治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是开辟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统一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统一于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体系。
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能够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执政并且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关键是坚持和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和执政权威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显示出巨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优势”,在几个最为重要的方面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
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具体讲,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践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显著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指导性,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时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与时俱进地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复杂而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护法的各个环节,涉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各个方面,而且涉及法治经济、法治文化、政法改革、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领域,无论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哪个领域缺失了或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领导,损害全面依法治国事业。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在实践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落实在党依法执政上,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我们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的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开启新征程的宏伟蓝图
2021年03月19日 12:15:00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马建堂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
突出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是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历史宏愿的新阶段。《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的发展要求,明确指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科学认识已有发展基础。《纲要》指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在探空、探海、量子通信和计算等领域进入全球“第一梯队”。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十三五”时期,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已经拥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坚实基础。
深刻阐释发展条件变化。《纲要》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世界经济低迷,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能源技术革新深刻改变全球能源供需版图,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深入分析新机遇和新挑战。《纲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机遇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拓展了空间和路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方向发展。从挑战看,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我国发展的外部压力增大。同时,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纲要》强调“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强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突出贯彻新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出发,创造性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科学回答了在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要“从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从问题导向把握新发展理念”“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纲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指标设定上,《纲要》充分体现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20个主要指标中,民生福祉类指标有7个,占比超过1/3。《纲要》还特别注重促进共同富裕,明确提出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并提出“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要求。《纲要》围绕解决突出矛盾,作出有针对性的战略和策略性安排,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针对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强,《纲要》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四个方面作出部署,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针对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纲要》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作出部署,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针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纲要》要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针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带来严峻挑战、我国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纲要》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针对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纲要》提出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就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等作出具体部署。
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纲要》高度重视安全发展,设立“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专篇,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并就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作出具体部署。
突出构建新发展格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国民经济体系高水平的完整性,需要着力打通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需要着力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力和关联性,解决各类“卡脖子”和瓶颈问题,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有力支撑作用,必须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纲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突出强调“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提出“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只有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国内大循环才不会因国外的“技术封锁”和“产品断供”而中断,参与国际循环才有更大的底气和支撑。《纲要》鲜明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并从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等方面对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作出部署。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只有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纲要》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能力。”“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建设消费和投资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只有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才能实现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纲要》提出:“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定不移扩大开放。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历史大势的需要,也是提升国内循环质量和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在更高水平上相互促进的客观要求。《纲要》提出:“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纲要》描绘的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提出的举措系统全面、切实可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贯彻落实好《纲要》,就一定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2021年02月23日 14:56:03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王敬波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两次全会通过的决定看作姊妹篇,从政治高度指明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事实上,改革从一开始就聚焦制度问题,指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改革与法治都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实践证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全面深化改革要符合法治精神。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改革就会失去意义而不可持续。应当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
改革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善于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经过长期剧烈的社会变革,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法治能够固化改革成果,为改革提供保障。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这要求我们在改革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变革创新是改革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原动力,也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牵引力。40多年来,在改革推动下,我国立法不断完善。例如,行政审批改革、减证便民改革推动行政许可、优化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领域立法;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催生监察法;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法治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身也需要改革。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当前,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作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改革和法治同频共振关键在于科学立法
改革是“破”,法治是“立”,“立”的核心是立法。改革要突破固化藩篱,法治则要保护相对稳定性,要防止改革与法治背道而驰或相互掣肘,就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为此,一方面,重要领域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应当把立法决策、立法规划、立法项目、立法草案等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通过立法把执政党的重大决策及时法律化,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立法在“跟跑”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前瞻性。例如,共享经济凭借互联网优势不仅打破了行业传统,同时也对现行法律法规提出挑战,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模式对法律法规、社会秩序、社会文明等方面提出新挑战。科技创新政策和立法要有深入的趋势研判,既要推动科技发展与进步,也要防范潜在的风险。再如,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上海地方立法审时度势,善于创新,在无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条例和规定,为全国各地类似立法提供了一条有借鉴意义的、可复制的、可推广的经验。此外,为提高立法前瞻性,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
(作者:王敬波,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教授)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21年03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刘 炤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们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科学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同时也要看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我国立法已经开启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重大转变。与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需要和良法善治要求相比,当前立法领域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法律法规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改,一些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的法律制度还难以跟上实践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争权诿责的现象;一些地方立法特色不够鲜明,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与上位法抵触等。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坚持推进科学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推进科学立法,既要有正确的立法理念,也要有立法体制机制上的保障。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集中了人民意愿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立法中的重大体制问题、重大政策调整要由党中央决策,重大问题报党中央讨论决定。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完善立法中分歧意见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分歧,避免久拖不决。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广泛听取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事先和事后的立法评估机制。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抓紧制订、及时修改。做好创新驱动、区域协同、数字经济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着眼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重在务实管用,真正可执行、可操作,避免“上下一般粗”,坚决杜绝与上位法抵触甚至“立法放水”等问题。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根据立法工作特点和实际,完善立法工作队伍培养机制,拓宽立法人才培养渠道,不断提升立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完善专门化、系统化的立法工作智力支撑机制,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推进严格执法,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围绕如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有了很大提升,执法的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明显减少。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执法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既有该严不严、该重不重、查处不力问题,也有执法不规范、“一刀切”、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层层加码等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下大决心、大气力彻底扭转。
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握好执法的功能和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确保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要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重点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严格追责,绝不姑息。同时,关心爱护执法人员,旗帜鲜明支持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执法人员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解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坚持执法目的、执法形式相统一。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惩前毖后,惩处一个、教育一片。在具体处罚、作出执法决定时,对违法者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鼓励和支持审慎包容监管,开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防止和避免执行规定时简单地“走上限”、在裁量幅度内就高不就低的懒政惰政行为。
三、推进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当前,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述,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提供了明确方向指引。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法官检察官利益回避制度,加快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责制度,维护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增强司法判决的执行力,加强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要努力让司法更可预期。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到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针对“类案不同判”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推送类似案例等措施,让法官以同类案件同样处理方式办案。要努力让司法更阳光透明。构建与新的办案机制相配套的权责一致、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证法官检察官“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四、推进全民守法,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推进全民守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才能共建法治国家。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这为新时代推进全民守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落实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要深化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运用志愿服务力量强化社会普法,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法治精神走近群众、融入生活。
(作者为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
 
以数字乡村建设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2021年03月19日 12:10:26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夏杰长
 
 “乡村兴则国家兴”。建设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的数字乡村建设正在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成为数字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结合点。
这些年,各地政府部门、数字企业等为数字乡村建设投入了各类资源要素,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城乡数字鸿沟较大,数字乡村建设地区不平衡、要素支撑较弱、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协同性不强等问题依然不少,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误区。如何在数字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数字乡村建设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是当前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亟待研究和破解的重要课题。
总的来看,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既需要战略谋划,更需要精准施策、对症发力。
第一,要加强各层级规划的全面衔接,把数字乡村建设全面融入相关规划中。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是首要任务。数字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衔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在既有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规划和文件基础上,可考虑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及可实施细则,做到与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与不同区域发展的协同配套,确保数字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为建设数字乡村筑牢基础。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亟待解决标准化这个难题。近年来,我国数字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出台了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推动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这些标准仅局限于农业本身,是行业的局部标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整体建设还较为滞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还相差较远。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数字乡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制任务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数字乡村建设初期阶段尤为重要,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实施效果。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加强对数字乡村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包括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技术标准等,又要有科学的时序安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机制,更好满足数字化标准的普遍要求和在农村地区的特殊诉求。数字乡村标准的制定主体必须是多元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互联网平台等都应参与标准的制定,从而取得最大公约数,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要发力农村“新基建”,提升数字乡村振兴效能。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应着力提升农村“新基建”发展速度,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此外,还要重视完善农村地区与新技术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我国农村地区的快递主要普及乡镇地区,进村的快递网点普及度仍然不够,这对农村地区的电商发展形成了一定制约。对农村地区而言,智能快递柜等是实现非接触式服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建议在农村地区推动智能快递柜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要看到,农村传统基础设施仍然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创造条件推动其数字化转型。特别要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第四,要重视利用新技术、新业态,为数字乡村建设注入新动力。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新技术、新业态的叠加推进作用。这些年,正是借力“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农村电商让空间上的“万水千山”变为网络里的“近在咫尺”,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农民脱贫增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数据技术为支撑,在构建和完善开放的数字农业新型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从田间地头到城市餐桌,推动农业产供销全链路数字化升级。特别要关注的是,眼下互联网新业态——直播电商呈现了高速发展态势,在帮助农民增收脱贫、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播电商突破了地理界限,农户和乡村企业即可成为主播,进行农业生产的田间地头等即可成为直播间,能够更好地助力农产品销售,助推乡村振兴。今后要继续用好这些新业态,推动新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把“助农兴村”活动当成经常性工作来抓,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新动力。
第五,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数字化水平和能力。这是数字乡村建设能否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发挥各级政府作用,为农民提供在线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当前尤为重要。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人才下乡,多渠道、多形式地推动他们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要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农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广大农民数字化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的数字化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三门峡行政学院版权所有
电化教育中心制作
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府路西圆通西路北 联系电话:0398-2529666 邮编:472511
豫ICP备14010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