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三门峡模式与实践研究
作者: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编辑时间:2026-05-11 16:47浏览次数:
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三门峡模式与实践研究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既关系到党委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也成为衡量现代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维度。法治作为最根本、最稳定的治理方式,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保障。将法治思维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治理矛盾以法治方式在一线解决,是达成基层善治的必由之路。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围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命题作出阐述。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经过对基层治理实践经验的长期积累与深入探索,我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性形成了深刻认知。这一认知是建立在我国基层治理的深入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之上的,也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轨道上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规律的使命担当。三门峡市亦通过积极法治的理念,用法治方式开展基层治理,以治理法治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三门峡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探索
(一)党建引领,构筑基层治理法治内核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领方向,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行,确保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正确方向。一是构建政治学习的强化机制。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及乡镇街道层面,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实现常态化与制度化运转,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重要法律法规,以此持续筑牢基层干部的初心使命根基,同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政治认同与法治意识。二是充分释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党的基层组织核心作用得到重点凸显,党员律师、公证员等法治工作者为社区群众提供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2.实施激励驱动。以回应各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为核心导向,通过政治激励与物质激励双轨并行的方式,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注入全新动能。各级党组织在此过程中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及个人参与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一方面,政治激励的正向引导作用显著。各级党组织依托自身政治权威资源优势,采用表彰先进、评选优秀集体与个人、颁发荣誉称号等形式,对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单位与个人予以荣誉嘉奖;另一方面,发挥物质奖励的保障支撑功能。各级党组织凭借行政资源整合能力,通过积分量化考核、现金奖励发放等方式,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实施物质层面的激励。
3.推动网络整合。三门峡市已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多方协同的基层治理整体格局。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为依托,“一站式”协同治理平台得以搭建,推动公安、法院、民政、信访等职能部门力量、网格治理力量与社会参与力量实现有效联动。由街镇属地政府与政法专业部门党组织牵头实施,辖区内单位、人民调解人员、志愿者及居民等多元主体被广泛吸纳至党建网络体系,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各方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事务。各相关单位坚持党建统领原则,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定位,主动融入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实现支部与社区网络的深度嵌入,充分释放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效能。
(二)“三治融合”,构建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
作为社会治理的根基支撑,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深度。能否通过“多治融合”模式破解治理难题,成为检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尺。在三门峡市的治理实践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协同融合机制已被确立为基层社会系统治理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三门峡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要系统深入实施高效能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强化系统施治、综合施策,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此指引下,三门峡市以自治为根基、德治为引领、法治为保障、智治为辅助,创新构建“多治融合”实践范式,推动基层治理从碎片化向融合化转型,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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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刘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