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暴中受虐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
作者:杨向阳 张晓云编辑时间:2024-11-06 10:24浏览次数:
浅析家暴中受虐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
杨向阳 张晓云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世界性的课题,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努力。而未成年人作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其权利的保护势在必行。
一、家暴中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一)家庭中的暴力、虐待行为具有隐蔽性
家暴、殴打、虐待等行为常常发生于家庭内部,难以被发现、被监督,即便被发现也常常被施暴人以“管教孩子”等理由掩盖。同时,家暴、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的损伤也具有隐蔽性,除身体表面较为容易发现的伤情外,心理忽视、精神折磨等难以被察觉。
(二)未成年人自身处于弱势地位
未成年属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无论从体格、力量方面、心理方面以及经济方面,未成年人都处在绝对的弱势一方。其成长所需的各方面需求都需要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满足,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三)家暴中虐待未成年人危害性大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关乎着国家未来的长远发展,是国家的后备力量。家庭暴力中的虐待行为不仅会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给其带来心理上的阴影,早期的伤害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性格培养、认知发展,原生家庭带来的不良影响甚至导致不少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二、我国家暴中受虐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一)家暴中受虐未成年人案件分析
当下,我国有关未成年人虐待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身体虐待和性虐待这两个方面。何为“虐待”?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进行了解释,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体罚、变相体罚、人身侵害等行为。《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被认定为“虐待”。何为“家庭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中受虐未成年人案件现状如何,笔者通过中国裁判网以“虐待”为主要关键词,“家庭”为次要关键词,案由选择“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进行检索,从中挑选统计7件家庭成员虐待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析,并在案例的基础上分析家庭中受虐未成年人案件现状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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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向阳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晓云系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责任编校 刘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