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研究
作者:张建华编辑时间:2024-11-06 10:30浏览次数:
检察听证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研究
张建华
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是检察机关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举措。当前,仅有少量案件举行听证,对于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将检察听证作为“检察版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常态化程序,贯穿于检察机关办案的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全流程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可接受度,增加人民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
一、检察听证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体现
(一)深化司法民主,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办案,依法是前提和基础,检察办案不仅要依法理还要合情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一方面,通过检察听证,把当事人请进来,赋予当事人参与听证、提交证据、充分发言、质证辩论的权利,实现案件当事人之间、案件当事人与司法办案机关之间平等对话,这无疑就是一种程序公正。在听证中把办案过程“晒出来”,请第三方听证员评评理,以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程序”,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更高层面的实体公正。另一方面,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可以充分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公民、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检察听证融法、理、情于一体,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对司法检察工作更加信任,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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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校 刘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