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研究

作者:胡爱国 陈姗姗编辑时间:2025-04-25 09:45浏览次数:

高质效办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研究
 
胡爱国 陈姗姗


  新时代检察新使命必然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94.38%,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76件,占总体案件0.67%,占检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0.1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自然成为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必须答好的新时代考卷。如何理解“高质效”的内涵,评判案件高质效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在实践中贯彻这些标准,都需要予以明晰。笔者尝试予以浅析,所涉内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参照适用。
  一、行政公益诉讼“高质效”内涵
  (一)从哲学角度看“高质效”
  1.高质效办案要坚持辩证观点。“高质效”包括质量、效率、效果三个方面的内容,也有“更好”量的程度的要求,还有发展的变化的含义,即越来越好,高质效是价值追求,也是评判案件优的尺度。强调高质效办案,说明目前存在办案质量不高的情形,高质效办案是行政公益诉讼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注重办案效率,努力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高质效办案要坚持矛盾观点。“公地悲剧”
是公益诉讼制度产生的基础。高质效办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要坚持矛盾论的基本观点,对于既存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在解决表象之后进行溯源治理,对于新出现的问题,要坚持防微杜渐,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制度,完善机制,防患于未然。对于普遍存在,缺乏条件,难以解决的公益受侵问题,一般而言,行政公益诉讼不应介入。
  3.高质效办案要坚持系统观点。公益受侵往往多因一果。行政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要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坚持系统论,要抓系统整治,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如生态环境问题,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治理。办案中,对整治过程与结果并重,要抓住立案、调查、跟进监督三关。
  (二)从政治角度看“高质效”
  1.高质效办案要坚持人民至上。政权的基础在于人民,政权巩固依靠人民。检察公益诉讼是具有极强政治属性的业务工作。行政公益诉讼是否高质效,要以人民群众是否赞成,是否有实在的获得感,作为评判标准,不能自说自话,自弹自唱。在“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监督活动中,要通过扎实办案,有效维护民生民利,有效解决影响企业发展难题,真正回应社会关切,不蹭边、不搏眼球。如办理破坏耕地保护公益案件,要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要以复种为目标,不能停步于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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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胡爱国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姗姗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责任编校   葛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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