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黄河流域建设
作者:吕建国编辑时间:2021-10-20 10:09浏览次数: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黄河流域建设
吕建国
黄河流域要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协调区际利益关系的发展目标,就必须具有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虑到黄河流域跨越三省四市、地域范围较广的实际特点和地区形势,只有营造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把晋陕豫黄河流域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欠发达地区一体化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区。
一、黄河流域的发展背景
(一) 黄河流域的地理位置
晋陕豫黄河流域地区位于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地带的黄河沿岸,包括运城市、临汾市、渭南市和三门峡市,面积5.78万平方公里。黄河流域处于我国中西部接合带和欧亚大陆桥重要地段,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黄河流域的规划目标
黄河流域的规划,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将中原腹地的三省进行有机链接,对周边城市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设计,将其形成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形成相互的联动和带动作用。通过多种经济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内地经济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发展道路。黄河流域所选择的城市,除了地域相近之外,经济活力也相对较强,企业的类型比较丰富,城市的自我驱动力较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相对较大,对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这些城市群的集合,有利于加强黄河中游综合治理,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为全国大江大河跨区域综合治理积累经验;有利于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打破行政界限和地区封锁,探索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有利于探索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推动形成中西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黄河流域的带动作用
自2014年国务院批复《晋陕豫黄河流域区域合作规划》以来,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和河南省三门峡市在黄河流域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进行了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截至2019年,累计签约项目超过20多个,总投资额达3171多亿元。
2019年11月24日,第六届黄河流域投资合作交流大会暨2019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交流合作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上,黄河流域四市市政府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在经济发展方面,四市政府将继续保持合作交流、共商共建模式,在已经取得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经济创先创优,尤其是在煤及煤化工、电力、有色金属等能源原材料生产,以及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体系上,深入合作,在交通运输上,进一步推动构建立体交通网,确保工业、农业交通保障。在此次大会上,四市共集中签约项目35个,总投资额590.72亿元。签约项目涵盖了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新型工业信息技术产业、文化游、现代农业等,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将为黄河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对黄河流域的重要影响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黄河流域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世界银行2019年10月24日发布的《全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跃升至全球第31名,并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这是中国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阶段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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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责任编校 黄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