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思考
作者:郭 煜 赵冰凌编辑时间:2021-10-20 10:10浏览次数:
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思考
郭 煜 赵冰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检察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予以加强和完善。
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内涵
法律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情况进行监察、督促并能产生法定效力的专门工作, 以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地实施。因此, 法律监督能力是对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公正司法的执法能力的简明而深刻的表述。从当前的检察执法实践看, 法律监督能力的内涵非常丰富, 外延也相当宽泛。从监督主体方面看,法律监督能力可分为检察机关的整体监督能力和检察官的个体监督能力;从被监督的对象看,法律监督能力可以分为刑事法律监督能力、民事法律监督能力、行政法律监督能力、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能力。法律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包括检察办案全过程,不仅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而且还包括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狭义的法律监督则仅仅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二、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上看,进入新世纪,国际局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 伴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 各种矛盾错综复杂, 我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从国内看,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深水区,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 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保证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创造和谐稳定的执政环境; 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的根本途径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人民赋予的, 只有适应人民需要、代表人民利益、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正确行使权力。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热切期 盼我们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稳定, 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期盼我们强化诉讼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必须顺应人民群众要求,把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 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根本途径,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政 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的迫切需要
………………………………………………
(作者郭煜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凌系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责任编校 吕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