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思维在基层实践中的实现路径探析
作者: 杨 琼 茹贵锋编辑时间:2025-08-28 10:00浏览次数:
数字检察思维在基层实践中的实现路径探析
杨 琼 茹贵锋
2022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对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深化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在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飞速发展。“全国检察机关已建成6000余个数字模型”,建立这些模型的基础是数字检察思维,应用这些模型也需要掌握数字检察思维。“引领全体干警认识和理解数字检察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并在实践中总结、提炼、生成数字检察思维,是当前破解数字检察工作难点和堵点问题的首要之道” 。本文从基层检察官的办案实践出发,就如何建立数字检察思维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什么是数字检察思维
2022年底某县检察院在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时发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入矫时间晚于法定时间),经核查后发现原因为审判机关送达交付执行文书超过应当交付的时间。审判机关存在交付执行违法现象。办案检察官认为应该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随即对在矫的230余名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中,检察官从相关法律文书中抽取判决生效时间、交付执行时间、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间、开始矫正时间等四个时间要素建立数字模型进行比对,发现100余条线索。经过查重、去伪后获得30余条异常线索。人工核查再次去除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获得监督线索17条。制发检察建议后,审判机关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送达程序和期间。同时,向有监督权限的检察机关移送监督线索9条。
该案例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个体发现异常——核查确认——群体异常状态提示——群体核查——建立数字工具——运用数字工具群体排查——发现批量异常线索——人工排伪处理——人工核查线索确认——纠正群体类违法。这个过程笔者称之为“数字检察思维”模式或者叫“数字检察思维”过程。数字检察思维是数学化思维在检察工作的具体应用,更为简单一点概括是浙江省探索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实现路径。
什么是数字化思维,目前尚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洛恺辰给出了一个基于思维模型定义下的数字化思维的定义:是一种在数字化环境下进行思考和决策,它强调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快速获取、整合和分析信息,以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推动创新,是一种包括多种思维模型和方法的综合思维模型。它强调了三点:第一是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快速获取、整合和分析信息;第二是在此基础上的进行思考和决策,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推动创新;第三是一种多思维模型综合运用的综合思维模型。基于这三点,笔者认为,数字化思维就是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快速获取、整合和分析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思维模型和方法进行思考和决策的思维过程。
数字检察思维就是在检察工作的具体应用场景中,积极主动地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快速获取、整合和分析信息,综和运用多种思维模型和方法进行思考和决策的思维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开展法律监督的过程,同样也包括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过程。应该明确的是高质效开展法律监督和高质效开展内部管理都是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当前一些地方(包括一些省级检察院)在数字检察推进中片面强调开展法律监管方面而忽视内部管理质效,甚至否定内部提升和管理质效的成果。
……………………………………………………………………………………………………………………………………………………………………
(作者杨琼系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茹贵锋系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责任编校 刘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