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陈少华编辑时间:2025-08-28 10:01浏览次数:
关于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陈少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为深入了解我市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现状,我们通过数据分析、案例剖析、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交流汇报如下。
一、当前现状
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这个重点,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综合发力,着重解决村干部用权随意性、失范性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明晰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
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事务管理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困难群众救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绘制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2类43项,规范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责权限,小微权力更加公开透明。
(二)落实“四议两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在和村组干部座谈中,大家都谈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很好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使村级事务在党员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范运行,实现村级重大事项由个人说了算到村(居)民集体决策的根本性转变。川口村运用这种工作方法,每逢研究重大事项时,均通过村大喇叭进行宣告,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到村事务管理、决策、监督中来,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取得了群众理解支持,实现了从以前的信访重点村到现在零信访的根本性转变。
(三)强化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篱笆
针对监督检查、村居巡察过程中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找准症结,健全完善村居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村“两委”干部乡镇备案管理制度、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基层以案促改教育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将纪律作风建设、清廉村居建设等工作,纳入全市“月点评、季观摩”考核评价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四)创新监督路径,夯实监督基础
市委高度重视基层监督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深化村级廉情监督为抓手,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组基层延伸。在全市376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廉情监督工作站,聘请县乡两级廉情监督员752名,探索实行廉情监督例会制度,推行“廉情码”,指导督促廉情监督员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主动参与日常监督、巡察村居等工作。2022年以来,廉情监督员共开展各类监督70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626条,化解矛盾纠纷849个,督促整改问题1100余个。全市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量2022年同比下降63%,2023年同比下降20.93%。
(五)聚焦“三资”重点,探索提级监督
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尹庄镇浊峪村等13个试点村开展清产核资,对“三资”大起底,给群众建“明白账”,核定的集体资产、集体资源,较清查前分别增加8.8%、44.2%。近年来,结合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纪委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开展农村“三资”专项治理,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对资产规模在1000万以上的38个提级监督村社开展清产核资和集体债权、合同清理整顿。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调查情况看,虽然总体上我市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有的乡镇党委视经济、社会、民生等为“硬指标”,视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为“软指标”,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引导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乡镇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关于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一些教育培训,但有的村组干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效果不好,致使其思想认识不足,把一些规定要求当摆设、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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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灵宝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编校 黄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