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作者:李 兆编辑时间:2025-08-28 10:15浏览次数: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李 兆
当代中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以 “十一个坚持”的系统建构,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其思想深度与实践伟力正在重塑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图景。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一)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既坚持了“法治是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基本原理,又结合中国实际实现了理论突破。从马克思提出“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到列宁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始终以人民性和实践性为核心。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此基础上,首次明确“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将“法制”升维为“法治”,实现了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范式革新。这种革新体现在对传统法治文化的批判性继承——既借鉴“徙木立信”的治理智慧,又摒弃“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等级观念,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中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二)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破解治理难题提供了系统性方案。面对国内改革深水区的矛盾,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论断,推动《数据安全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政策落地,将治理诉求转化为法律规则。在国际层面,针对西方“长臂管辖”等霸权行径,通过《反外国制裁法》构建反制体系,以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这种实践导向的法治思维,既体现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系统部署中,也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具体举措上,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稳定器”。
(三)贡献全球治理新模式
习近平法治思想打破了“西方法治模式唯一论”的桎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差异化方案。西方传统法治理论常将“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作为普世标准,而中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保障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了法治与发展的良性互动。这种模式在RCEP实施、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等实践中得到验证——既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又保留本土治理特色,为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国家提供了“法治现代化不唯西方马首是瞻”的示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中国法治道路证明了现代化路径的多元可能,推动全球治理从“西方中心”向“多元共治”转型。
二、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
“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重大问题。
(一) 法治为了谁、依靠谁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三个“坚持”作为第一方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理论的具体化。这三个“坚持”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立场,也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排在首位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从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再到强调“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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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教师)
(责任编校 刘韶华)